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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80659
双重性格的变态罪犯
http://www.100md.com 2012年5月1日 《心理医生.上半月》 2012年第5期
     很多案件中,凶手都有这样或那样不正常的情况。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分他是精神变态者还是精神疾病患者。因为,有些凶手确实不正常,但并非疯子。最基本的区别点是:具有临床精神病的犯人,不顾自身的危险,都会坚持实施犯罪行为,而即使最邪恶的连环杀手或者性犯罪者都会有某种自控能力。连续作案的犯罪人的行为具有成瘾性。但在监狱中,他们不得不限制自己的欲望。根据对他们有深入研究的心理画像专家们的看法,这些人是很难改造的。最近有研究表明,精神变态者从一个治疗机构出来之后重新犯罪的概率是其他病人的四倍以上。

    没有怪物——杀手均为疯子是神话

    在审判职业杀手亚瑟·肖克罗斯的过程中,尽管他从谋杀儿童转变为杀害妓女,但庭审的辩论焦点仍集中于他是否患有遗传缺陷的精神病。公诉人要求司法精神病学专家派克·迪茨医生出庭,对被告的精神状况作证。派克医生指出,尽管肖克罗斯声称食用了部分受害人的肉,且表现出反社会的心理紊乱现象,但这些并不意味着他患有无法区别是非的精神病或存在遗传缺陷,它是鉴定精神病的法律界限。况且,亚瑟·肖克罗斯过着一种有秩序的安逸生活,这也是精神病人无法做到的。他结了婚,有固定的工作;最令人发指的是一除了他的供词,他居然还能把警察带领到几个受害人尸体的所在地——他企图逃避抓捕。上述事实证明,亚瑟·肖克罗斯有能力判断和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

    迪茨医生的补充意见是:“在我曾经研究或观察过的所有连环杀手中,无一人是法律意义上的精神病患者,但他们中也无一人是精神正常的。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些精神变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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