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 “太阳柴胡证”
水道,小柴胡,少阳
彭 勇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1
小议 “太阳柴胡证”
彭 勇
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1
从气化角度就 《伤寒论》第251条中所提出的 “太阳柴胡证”作相关阐释,认为太阳病中是可有柴胡证出现的。
伤寒论;气化;太阳柴胡证
小柴胡汤一方,大多认为其为少阳病主方,故阐述太阳病篇中小柴胡汤诸多条文时亦多从少阳切入进行探讨。但细观 《伤寒论》全书,其于第251条中曾有如下记载:“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此处明确提出“太阳柴胡证”这一概念,必定有其深刻的含义。若从其笔法分析,太阳为病名,而柴胡为汤名,如若两者是并列关系当是如下两种叙述法:一即为太阳少阳证,二为某某(药名,如桂枝等)柴胡证。第一种叙述手法在 《伤寒论》中即可见,例如 《伤寒论》第五条:“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第二种叙述手法即某某 (药名,如桂枝等)柴胡证,虽未明见于 《伤寒论》中,但其有一定的合理性。查 《伤寒论》一书,以某某 (药名或汤名)证命名的主要为桂枝证和柴胡汤证,余者未见有录。桂枝证的叙述,见于 《伤寒论》第34条:“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及第166条:“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等处。柴胡证则见于101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等处。因此桂枝柴胡证叙述法是有其合理性存在的,因此医圣仲景用了太阳柴胡证这一叙述手法,而未用上述两种叙述法,必定有其内在含义。因此,就此处而言,笔者认为不应当是一个并列关系,而是一个从属关系,即柴胡证从属于太阳,亦即太阳病中的柴胡证意思。徐兴国[1]、姚廷周[2]等从不同角度做了相关论述,笔者试从气化角度对此问题做一阐述。
《素问.六微旨大论》言:“言天者求之本,言地者求之位,言人者求之气交。”故 《素问·宝明全形论》说:“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天地合气,命之曰人”。天气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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