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土国策法规窥探中医药在马来西亚的发展(2)
2.4 政策法令 1957年前后,马来亚联脱离英国殖民统治后,立法规定中西医药分家。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马来西亚政府重视传统医学医药产品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并制定了数部相关法令。2000年,马来西亚卫生部成立了“传统医药委员会”,对包括中医师在内的传统医疗从业者进行注册登记,规范化中医药在马的有序发展。2001年,马来西亚政府将中医药纳入全民医疗保健系统。2012年,马来西亚国会对传统与辅助医疗法案进行三读,并于同年12月正式通过传统与辅助医药法令草案;2013年2月8日,《马来西亚传统与辅助医药法令》(简称756号法令)在宪报上颁布,将中医及其他传统与辅助医药一同进行规范化管理。3 对《马来西亚传统与辅助医药法令》的解读
在756号法令的基础上,《马来西亚传统与辅助医药法令》(简称775号法令)于2016年8月正式生效。共十一章,包括对管理主体、职业者、患者、治法程序等的规整,旨在使传统与辅助医药在马的专业化与规范化,提高执业者的专业技术水平,从而保证受众享有医疗安全的权利;同时,有助于推广该领域的科学研究和信息化,推动其纳入马来西亚国家卫生系统的有序进程。
3.1 对中医药及传统与辅助医药关系的解读 根据马来西亚卫生部2007年颁布的《马来西亚国家的传统与辅助医药政策》(National Policy of Traditional and Complementary Medicine)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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