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则敏教授应用虫类药经验探析
全蝎,蜈蚣,1病因病机,2临证经验,3验案举隅,4小结
苏秋香 史 超 王世军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 福州 350004
郑则敏教授是福建省名中医,出生于中医世家,从事中医临床、教学科研工作六十余载,一生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尤其擅长治疗血管病、皮肤病、瘰疬等外科疾患。在临床诊疗中,郑则敏教授对于疾病有着独特的认识,因此在治疗中也有着其独到的见解,比如“痛证当须用虫药”,将地龙、全蝎、蜈蚣、蜂房等虫类药物运用于诸多外科疾病的治疗,取得了显著的临床疗效。
按照药物的资源属性分类,中药可分为植物类药、动物类药、矿物类药、加工品类药四个种类。虫类药又称为动物类药,是指一些昆虫、软体动物、环节动物、节肢动物及小型爬行动物等药用动物的干燥全体、除去内脏的动物体或部分动物的分泌物、排泄物、生理或病理产物以及虫类加工品[1]。古代把“虫”作为动物的总称,所以广义虫类药不仅包括昆虫类,还有禽兽、介类以及人的排泄物、指甲、头发等,是中药的重要组成部分。虫类药之所以备受历代医家推崇,是因为其属于“血肉有情”之物、“虫蚁飞走”之品,具有独特的生物活性,因此在治疗疑难杂病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病因病机
中医外科疾病的致病因素,大致可分为外因(外感六淫邪毒、感受特殊之毒、外来伤害等)和内因(情志内伤、饮食不节、房事损伤等)两大类。各种致病因素可以单独致病,亦可多种因素同时致病,并且内因和外因常相合为病[2]。外邪所引起的疾病,尤以“热毒”“火毒”最为常见。外邪作用于人体时,通过化火、化毒的病理过程,而外发为疾病,它的最终表现,大多为火毒、热毒之象。内伤,尤其是五脏不调所引起的,大多由虚致病,且慢性者居多,其中由于饮食不洁,内伤脾胃导致火毒内生而引起疾病,虽然有时正气尚未虚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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