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地区中药饮片临方炮制情况的现状调查
岭南,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4结论
潘 丽 朱卫星,2* 李贤彩 郭彩娥,2 张 敏,21.广东省清远市中医院药学部,广东 清远 511500;2.清远市中医院广东省鲜药民族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 清远 511500
临方炮制是我国传统医药的一大特色,也是中药炮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方法有多种,如截切、炒、炙、捣碎等,其加工对象主要是各种中药饮片[1]。由于在法律法规上一直并没有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可以开展临方炮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机构中这项特色技术的传承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5日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章第二十八条:“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中药饮片炮制的有关规定,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保证药品安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此规定对推动中医临床辨证施治与中医药特色的充分发挥具有重要意义[2-3]。中药临方炮制终于得到了政策支持和认可。为此,课题组对清远地区10家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并将该地区中药饮片临方炮制情况进行分析及整理,以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选择调查对象 本研究以清远地区二级以上医院中药房为对象,收集清远地区10家医疗机构,其中3 家三级医院、7家二级医院,是本地区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2 统一调查内容 课题组成员设计好调查表,通过微信“问卷星”小程序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开展临方炮制业务情况、临方炮制室建设情况、是否配备临方炮制人员、炮制规格使用情况等。
2 结果
2.1 开展临方炮制业务医院情况 具体结果见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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