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内经》理论浅析乌梅丸证
蛔虫,医家,1乌梅丸与乌梅丸证,2乌梅丸证的病机,3小结
许洁夏 郭明章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福建 福州 350122
《内经》作为中医理论最早、最坚实的根基,是从理论上探讨《伤寒论》最强有力的证据。笔者通过引用《内经》中部分理论探讨以肝虚作为乌梅丸证首要病机的观点,现分析如下。
1 乌梅丸与乌梅丸证
乌梅丸出自张仲景所著的《伤寒论》厥阴病篇,是一首经典名方。其在《伤寒论》中的原文为:“蛔厥者,其人常自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吐蛔也。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该条文中对乌梅丸所治疾病的概括,被称为乌梅丸证。《金匮要略》的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第十九篇同样提到了乌梅丸,其条文几乎与《伤寒论》中相同。
作为经典名方的同时,乌梅丸也是《伤寒论》中争议较多的方剂之一,部分医家认为它是治蛔专方,首注《伤寒论》的成无己认为乌梅丸证的患者脏寒胃虚,蛔动上膈,应予乌梅丸温脏安虫,并以脏寒为主安蛔为辅对乌梅丸方义做出解释[1]。虽然成无己以脏寒为主为乌梅丸证及其方药做出释义,但是部分后世医家并没有学到其中的精髓。大概因为乌梅丸出自于蛔厥条文下,而仲景又多次强调吐蛔,大多注家均以是否有虫作为蛔厥的辨病要点,并以治蛔作用为主来解释乌梅丸的方义,如梁邦祯的“蛔虫逆动而为蛔厥”[2]、徐道隆的“有虫与否即脏厥蛔厥之分别”[3]。加之乌梅丸在临床上确实有较好的治蛔效果,故而长期以来不少医家都认为乌梅丸是治蛔专方,乃至现在《方剂学》都将其归至驱虫剂[4]。
也有部分医家认为其再治蛔的同时可治疗寒热错杂证,如陈修园以《周易》中“震卦一阳居二阴之下,为厥阴本象”为根据,认为乌梅丸证应为寒热错杂证[5]。
也有甚者认为乌梅丸杂乱无章,疑非仲景方。不同于陈修园对乌梅丸证寒热错杂的认识,舒氏认为乌梅丸证中并没有热象的表现,并认为乌梅丸杂乱无章,不足为法,乌梅丸证的条文应有缺误。在舒氏看来,若蛔因寒动则温,蛔因热动则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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