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医生时期合作医疗制度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启示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赤脚医生时期合作医疗的比较,2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启示
彭迎春,吕兆丰,王晓燕,杨 佳,宋晓霞20世纪 80年代,在传统的合作医疗逐渐瓦解的背景下,农村缺医少药的情况也日益凸显,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主要的社会问题。面对医疗环境混乱、管理不善、农村医务人员严重不足等问题,国家决定开始试点施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2年 10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 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开始,国家开始逐步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各地正式推广实施。截止到 2009年 9月底,全国新农合参合人数超过 8.33亿,筹资达 821亿元[1]。
北京市郊区县的传统的合作医疗在 20世纪 80年代后也开始逐渐衰退。在 2003年国家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后,北京市积极响应,于 2003年召开全市农村卫生工作会议。至 2005年,13个郊区县均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目前参合人数也在逐年上升,截至 2009年底,北京市的参合率已经上升到 95.67%[2]。
本研究是在 《赤脚医生时期北京市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状况研究》以及 《赤脚医生时期合作医疗制度成功与失败的因素探析》两项研究的基础上,将传统的合作医疗与当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提供借鉴。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赤脚医生时期合作医疗的比较
1.1 赤脚医生时期的合作医疗的优点
1.1.1 以保小病为重点,筹资额度相对较低 赤脚医生时期,农民每年缴纳的经费很少,合作医疗筹资额度较低,以保障农民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为原则。在当年的人民公社制度下,大多数家庭和个人的收入十分微薄,彼此间相差很小,农民没有多余经费用于治病,一些现在看来非常普通的疾病都足以摧毁一个家庭,农民对基本医疗的需求非常迫切,当时的合作医疗正是迎合了大多数农民的想法,以保障农民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为原则,赢得了非常好的口碑,广受基层农民的欢迎。当时农民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参合经费后,到赤脚医生处就诊每次只需缴纳极少的诊疗费。同时,大多数的村卫生室或大队都开辟了药园,由赤脚医生负责种植大量的常用药物,并采用自制药剂、针剂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很大一笔药费开支,有效缩减了合作医疗经费的支出。体现了 “出钱不多,小病可治”的原则,基本上做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深受广大农民的拥护[3]。因此,可以说合作医疗是中国农民在特定历史时期内依靠自身力量、以互助合作的方式所享受到的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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