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全科医学.读者》 > 2013年第5期
编号:12821117
妊娠期妇女慎重选择皮肤科用药(1)
http://www.100md.com 2013年5月1日 中国全科医学·读者版 2013年第5期
妊娠期妇女慎重选择皮肤科用药,药物对妊娠各期的影响及用药原则,皮科常见疾病的妊娠期用药
     【关键词】皮肤科用药;妊娠;抗感染药;抗病毒药

    妊娠期妇女生理、药物代谢有别于一般时期,孕期中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持续存在,因此其用药安全问题非常重要。本文总结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特点及一些皮肤科常见疾病对妊娠期推荐用药及注意事项,为皮肤科医师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药物对妊娠各期的影响及用药原则

    妊娠早期

    受精后2周内药物对胚胎是“全”或“无”效应。如受到药物损害严重,可造成极早期流产,如受部分损害,可补偿修复损害的细胞,胚胎仍可继续发育而不出现异常。故如在此期曾短期服用少量药物,不必过分忧虑。关键在于受精后的3~12周左右,胚胎、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迅速发育阶段,药物影响此过程,可能导致某些系统和器官畸形。因此妊娠头3个月是胎儿重要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最易遭到致畸因素损害的敏感时期。在此期间应尽量避免使用不必要的药物。

    妊娠中晚期

    妊娠4个月以后,进入中、晚期,药物致畸的敏感性降低,但胎儿的牙、神经系统、生殖系统还在继续分化发育,药物的不良影响仍然存在。此外,有些药物对胎儿的致畸,不表现在新生儿期,而是在若干年后才显示出来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49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