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对中国的启示
家庭医生,1加拿大全科医学的发展历程,2加拿大全科医疗,家庭医疗制度核心,3加拿大家庭医生制度发展现状与经验,4启示
田 疆,季 煦国际经验表明,全科医生在改善城乡居民健康和降低医疗卫生费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任何国家的医疗卫生系统若不是以接受过良好训练的全科医生为基础,注定要付出高昂的代价”[1]。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已成为中国医改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任务,2011年国务院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并出台《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2],对全科医生的培养、执业和激励制度做了前瞻性和导向性设计,是我国全科医学事业发展的里程碑。全科医学/家庭医学的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末引入我国大陆地区以来发展仅有近20年的历史,相对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起步较晚,尚不成熟。因此,如何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推进中国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对于中国全科医学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加拿大全科医学经过近60多年的发展,目前约85%的加拿大人配备了家庭医生[3],医生和人口的比例为2.4/1 000,在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排名第26位[4],在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服务提供模式、医保支付方式等方面均拥有丰富的经验,对于我国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健全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 加拿大全科医学的发展历程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加拿大家庭医学进入衰退期,医生专科化趋势逐渐威胁到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的发展。全科医生很少有机会接受研究生教育,逐渐失去了在医院的职位,并且不能享受与专科医生同等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报酬。甚至有些人认为全科医生将完全被专科医生所取代。1954年6月,加拿大全科医学会(college of family physicians of Canada,CFPC)在温哥华首次召开,提出强化家庭医学,建立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从业医生教育的终生教育体系。1963年,加拿大全科医生学会发起两个试点项目,结果证明,与大学合作培养医生比医院独立培养医生更为高效。1968年,Dr.Ian McWhinney 医生被任命为加拿大首位家庭医学教授,任职于西安大略大学。至1974年,加拿大所有的医学院均开展家庭医学临床实习。1969年家庭医生资格认证考试首次举行,自此加拿大家庭医生从业资格总体标准逐步建立。至1973年,两年的住院医师培养成为全科/家庭医学培养的主要形式[5]。
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全科/家庭医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一是女性家庭医生数量增加;二是独立诊疗逐渐转变为团队诊疗;三是建立了国家研究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对家庭医学的研究人员进行认证。20世纪80年代,加拿大医学界对全科/家庭医学发展提出四项基本原则:一是以医患关系为核心;二是家庭医生必须是具备相关技能的临床医生;三是家庭医疗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四是家庭医生为签约人口提供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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