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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8294
涉水安全与紧急救援——淹溺知识介绍(下)
http://www.100md.com 2013年4月20日 中国全科医学 2013年第30期
水域,肺泡,低温,1导致淹溺的原因,2淹溺者的行为模式8,3淹溺致死的机制
     冯 庚

    “涉水安全”的基本含义有两点,其一是如何避免水及其他液体物质对人造成伤害,其中主要的伤害就是淹溺;其二是对已经造成的伤害进行紧急救援,从而将损失降至最小。本文将导致淹溺的原因、淹溺者的行为模式、淹溺致死的机制介绍如下。

    1 导致淹溺的原因

    1.1 不安全开放水域 不安全开放水域是指存在各种淹溺隐患的水域,如情况复杂的天然水域及河流、缺乏监管及警示标志的水库等。此外,公共海滩和游泳池如果存在缺陷,或缺乏有效的观察设备,或管理不善,如缺少救生人员等,都有可能导致该区域淹溺的危险增加。夏季雨量丰富的地区容易在低洼地带形成一些小的水塘,同时我国一些地区经济相对落后,缺乏游泳池等娱乐场所,故这些水塘常成了中小学生游泳的主要场所,由于这些地方缺乏屏障且无人监管,故成为儿童淹溺的高危场所。有时相对安全的水域也可因突发事变成为不安全水域,如相对平静的海面突然发生浪涌、海啸、龙卷风或飓风、上游遭遇特大暴雨后下游平静的小河突然变成激流甚至洪水等。

    对开放水域的潜在危险认识不足导致淹溺:平常在游泳池中水面平静、环境单纯,一旦到河川、湖泊、海洋等开放水域时,处于水流、水温、潮汐、海浪等复杂的环境,由于人们对此认识不足而发生危险。此外,水边的湿滑地带也具备一定的危险性,如在河床、池塘边、海岸潮间带、湖泊、码头边缘等湿滑地带,稍有不慎就会失足落水而发生意外。

    1.2 高危行为 淹溺与受害对象的高危行为密切相关,到危险水域游泳,即暴露于危险环境是淹溺的重要决定因素[1-2]。一项研究显示,无大人陪护下到非游泳区游泳可增加学生淹溺的风险,且行为频率越高,危险性越高。学生平时不参加水上活动是淹溺的保护因素。提示降低对危险水域的暴露水平可能对农村儿童淹溺预防工作有着潜在的意义。此外,盲目自信、疲劳游泳、带病游泳、酒后游泳、单独野外游泳、缺乏防护的近水作业等,都是导致淹溺的高危行为。

    1.3 监护不利 诸多研究显示,监护不利是儿童淹溺的最常见原因[3-4]。低龄儿童的淹溺多发生在家中或家附近,在英国和其他工业化国家的研究表明,婴儿的溺死大多发生在家中,学步期儿童大多发生在离家很近的水域[5]。研究认为婴儿和学龄前儿童淹溺的发生与家长看护的连续性有关,即家长常不能自始至终把注意力放在近水婴幼儿身上。十几岁儿童的淹溺则与看护的质量有关,即儿童未得到很好的监护。例如有研究对江苏省农村0~4岁儿童窒息、淹溺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大部分溺死都是由于无家长看管或家长因事离开片刻,儿童跌入粪池、水塘溺死[6],这都是对儿童看护不力而导致的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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