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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8115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项目落实障碍的供方意向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3年6月22日 中国全科医学 2013年第34期
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李昊翰,励晓红,吕 军,徐汉波,郝 超,郝 模

    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2009年新医改方案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下文简称均等化)列为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体现出我国政府履行职责以实现过渡转型的决心[1-2]。作为全国性民生工程,均等化初设9类领域服务项目,涉及供、需、管三方主体,包含计划、筹资、提供、接受及监控等多环节[3],不同类别服务项目对各主体及环节的要求有所不同。均等化自开展以来已取得一定成绩,但服务提供者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感受到人手不够、经费不足以支撑成本、服务效果不理想等问题[4-7]。而作为联系管、需两方桥梁的提供者,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工作完成度对均等化的实施尤为重要,从其角度进行分析能较全面反映各服务项目实施障碍。因此,本研究从供方视角分析均等化各服务项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障碍,明确各障碍项目间差异和轻重缓急,为下一步落实好均等化、管理层提高管理效率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于2011年2月采用立意抽样调查原则,选取常州市本级和下属7个区 (市)级供方作为代表。在本研究中,供方是广义概念,可分为直接或间接提供、监管卫生服务的人员,包括:各级政府分管卫生的区 (市)长、政协委员,各级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的党政领导及相关职能业务科室人员等。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 064份,回收有效问卷1 059份,有效回收率为99.53%。

    1.2 调查方法 自拟意向调查表,采取自填问卷调查方式,就常州市供方人员对均等化9类领域服务项目及2个重大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障碍进行调查。调查表由常州市卫生局组织下发并回收,所有调查表均通过两轮质量审核控制。

    1.3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均等化9类领域服务项目及2个重大项目的落实障碍。为形成调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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