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父母文化程度与家庭功能的相关性
问卷,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刘苗苗, 许 娟,戴秀英,李秋丽家庭功能理论概念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分为结果取向和过程取向两种[1],是衡量家庭系统运行状况的重要标志。国外学者研究证实,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家庭功能存在角色功能差、情感介入低、矛盾性高、亲密度低、适应性差[2]等问题;我国学者也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成功性低、组织性差、矛盾性高、控制性差[3]、娱乐性差[4]。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功能的因素有家庭成员心理压力、行为问题[5]、经济收入[6]、父母职业、患者年龄、婚姻、居住地、受教育情况[7]和婚姻发展历程[8]。而父母的文化程度是否会对患者家庭功能造成影响,目前研究较少。因此,本研究将父母文化程度作为影响因素进行析因分析,从而为进一步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家庭干预提供理论基础。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1.1.1 研究组 选取2012年3—9月宁夏宁安医院就诊及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200例为研究组。患者入组标准:(1)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现处于疾病缓解期或恢复期;(2)最近1年内至少与两个16岁以上的家属一起居住(住院患者计算时间截止到入院当日前);(3)年龄≥16岁;(4)具有小学5年级以上文化程度,能准确理解问卷的内容,并能独立完成问卷;(5)知情同意。排除标准:(1)合并严重的或不稳定的心、肝、肾、内分泌等躯体疾病者;(2)合并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物质依赖或酒精依赖者。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200份,剔除无效问卷6份,有效问卷194份,有效率为97.0%。
1.1.2 对照组 根据研究组中不同家庭来源(城镇和乡村来源的患者大约为1.1∶1)及性别比(男∶女约1.4∶1),在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体检科选择与其性别、居住地、民族、同住家庭人口数相似的正常人群200例为对照组。入组标准:(1)无精神障碍病史及严重躯体疾病;(2)~(5)同研究组。排除标准:合并严重的或不稳定的心、肝、肾、内分泌等躯体疾病者。对照组发放问卷200例,收回131份,剔除无效问卷5份,有效问卷126份,有效率为96.2%。两组性别、年龄、民族、居住地、同住家庭人口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1.2 研究方法
1.2.1 研究工具 (1)自编一般情况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父母文化程度等。(2)家庭功能评定量表(FAD)[9]:以家庭功能过程取向理论为基础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949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