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区康复上门服务项目的经济学分析
社区卫生,残疾人,服务中心,1社区康复上门服务项目的经济学分析,2讨论,3对策
郑 蕾,周新建,先元涛,唐 祯2011年6月,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的《世界残疾报告》指出,世界人口中,至少有15%的人身带残疾,他们中绝大多数生活在发展中国家,对康复需求殷切。对于康复服务,除在医疗机构内进行机构康复外,为使更广泛的残疾人群能够获得低耗、优质、便捷的康复服务。1978年,WHO在《阿拉木图宣言》(Declaration of Alam-Ata)中明确提出了社区康复(community-based rehabilitation,CBR)这一概念。并在过去的30年中,在世界上超过90个国家进行推广,到目前为止,社区康复已经发展成为能够在多个层面上满足残疾人需求,确保其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的广泛意义上的概念[1-2]。
据统计,在我国,只有30%的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而70%的残疾人尚未接受任何康复措施[2]。因此,在2011年,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3]。纲要中明确提出,到2015年,我国政府要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其中“康复进农村,服务到家庭”,是我国社区康复工作的重点之一。而在关于社区康复的配套文件中,对社区康复上门服务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文件中明确提出:依托基层医疗机构,采取诊疗服务、家庭病床和入户指导等形式,为残疾人提供诊断、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和转诊服务等[4]。
在这一政策指导下,我国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有选择地开展了“送服务上门”的康复服务模式,并从生理、心理和社会健康等层面进行了这一服务项目的评价分析[5-6]。在这些学者的分析研究中,普遍认为,上门服务项目能够切实有效地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并受到残疾人家庭的广泛欢迎。从部分地区的开展情况看,社区康复上门服务项目受到广泛的好评,但据笔者自基层医疗机构的调研反馈信息中,发现也有部分专家认为社区康复上门服务项目在操作上存在巨大局限性,在经济上很难达到可持续性。鉴于此,本研究针对重庆市九龙坡区铁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社区康复上门服务项目进行了为期1年(2012年6月—2013年6月)的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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