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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7723
以首诊医师负责制为基础的团队服务模式
http://www.100md.com 2014年1月26日 中国全科医学 2014年第7期
全科,1首诊医师负责制,2模式特点,3具体操作,4管理成效,5思考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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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观澜人民医院牛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1 首诊医师负责制

    所谓“首诊医师负责制”,即在全科诊疗活动中,首诊医师应负责落实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和转诊等各项工作,对于重点人群应主动提供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并领导其服务团队对其进行追踪和管理。体现和遵循“谁发现,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推广首诊医师负责制的目的,首先是以有效融合的方式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两大任务,保证在基本医疗任务完成的同时去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其次是人人参与,以团队形式提供全科医疗服务,避免专科化管理;第三是希望达到所有的重点人群在社区均能得到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第四,全科门诊是落实两大任务的一个基础,通过首诊医师负责制,实现防治结合,在全科诊疗的基础上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与首诊医师负责制相对应的是片区医师负责制,这两种制度分别适用于不同性质的地区,其中片区医师负责制适用于外来人口少、比较固定、划片比较容易的社区,而首诊医师负责制则适用于外来人口多、流动性大、划片比较困难的社区。具体到深圳市,之所以选择实施首诊医师负责制,首先是由服务人口的性质决定的,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总人口1 469万,而户籍人口仅有294万,流动人口比例非常大;二是医务人员临聘多,占到70%左右,所以人力成本比较高、资源不足;三是基本医疗工作量比较大,2012年中国卫生年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社区医生平均工作量为13.82人次/天,而深圳社康医生平均工作量高达42.95人次/天,是全国平均值的3倍。所以,深圳的人口特点和资源配置决定了首诊医师负责制是首要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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