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分析
医患,费用,1“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内涵,2“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实践,3“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分析,4对于“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讨论
王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局部试点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与热议。近年来越来越热烈的讨论也反映出人们内心的期待。这种就医模式有什么特点?众多医疗问题能否因此有一定的缓解?推广这种就医模式能否做到医疗普及到每一个人?这些问题的回答都需要剖析这种模式的内涵,分析其不足和风险。
1 “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内涵
1.1 “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内涵解析 目前全国有20多个省份对“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进行了试点工作,其中参加了三大医保的人员、“三无”(无姓名、无陪护人、无地址)患者和危重患者都是可以享受该模式的对象。针对这些患者,医院采取患者入院不必交押金,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即可的模式。患者住院期间所需的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患者于出院时将自付部分费用结清或者两年内分期付款。但是“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不适用于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责任事故的伤者,或者未参加国家医疗保险的患者。恶意欠费、逃费的患者会被记入黑名单,永久取消该资格。
1.2 “先诊疗,后付费”模式的特点 试点工作进行之后,“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具有以下特点。
1.2.1 这种就医模式的施行有范围限制 有国家医保患者、“三无”患者和危重患者才适用该模式。责任事故伤者、未参加医保的患者等就不在实施范围内。
1.2.2 “先诊疗,后付费”模式与免费医疗模式不可划等号 新模式是对传统就医模式的改革,医疗费用的支付方由一方变为三方,即国家、社会和个人,虽然不能达到免费,但已经明显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1.2.3 “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有互助共济的特性 住院前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出院前结算,无法支付的患者可在两年内分期付款。
1.2.4 “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是国家制度向前迈出的一大步 这对医患双方都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患者此时简化了就诊的流程,方便诊疗,节约时间,先期垫付资金压力减轻许多;同时医院增加了就诊量和效益,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医患关系。
2 “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模式的实践
山东省济宁市从2011年以后就开始推出“先看病后付费”的服务制度,即取缔“享有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及危重患者需交付医疗押金”的规定,改为出院时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如此一来,不仅就医手续简化了,患者的经济压力也得到缓解,体现了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宗旨,即“以患者为中心”[1]。
济宁市兖州中医院是全国首先提出“先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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