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内衔接统筹的机制探索
供方,全科,1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点及差异,2“双基统筹”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的可行性探索
李 明,张 韬,王洪兴,龚幼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与此同时《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更加明确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内容[1-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涵盖了社区“预防、保健、康复、健教、计生”五大版块,与基本医疗一起,构成了完整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与基本医疗平衡发展,符合卫生保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国际惯例,也适应我国当下的经济发展水平[4]。然而,在现实工作中两者服务运行机制不一,为统筹管理带来困难,如何推进内衔统筹成为深化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1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特点及差异
1.1 发展不平衡 对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投入多少,由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卫生政策方针所决定,对两者重要性的认知也影响到其发展,至此,形成两者不同的经费测算与结算方式,无形中促使两者形成相互独立“经营”的局面,具体表现为:分属于不同的条线、不同的信息平台、不同的管理体系和不同的服务队伍等。进而造成诸多不宜:(1)无法体现初级卫生保健在健康投入与健康保障中的连贯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现的是未病时期的保健、预防(个人预防与公众预防)与疾病后期的康复需求与服务供给,基本医疗体现的是疾病前期与疾病期的诊疗需求与服务供给,二者合一才能构成个体完整的健康周期卫生需求;(2)基本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尚未构成社区全科团队的全部工作内容,目前,全科医生正实施“以人为主体”的签约制终生健康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还存在“重医疗,轻预防,越重要,越薄弱”的工作思维,难以发挥健康和费用“社区守门人”作用[5];(3)无法引导服务对象连续看待自己的健康问题,从预防做起,自我管理,密切配合全科医生;(4)随着家庭医生制度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交叉重复,未进行服务项目整合,浪费人财物,消耗卫生资源。
1.2 经费测算与结算原理不一 基本医疗面向医疗服务需方,其按照服务项目收费,三大目录[6]收费标准、报销额度具体明确,一目了然,花了多少,怎么花的,老百姓心中有数,同时,医疗机构也可通过项目列支,知晓居民的基本医疗消费情况,包括支出比例、药品种类、健康波动等。服务项目与支付明细的存在使得居民清楚了解个人健康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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