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居民医疗服务利用的动态变化
新农,基线,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邹娇娇,袁兆康,张连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村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筹集资金的渠道包括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1]。2003年开始实施时,政府补助金为每人每年20元,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金为每人每年10元,总筹资金额为每人每年30元;之后筹资金额随着新农合的实施逐年增加,2006年总筹资金额提高到60元,2008年提高到100元,2010年提高到150元,到2012年达到300元,2013年进一步提高到360元[2-3]。随着筹资金额的增加,新农合的政策逐渐完善,农村居民从中受益程度随之上升,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初步解决,释放了农村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提高了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利用水平[4-5]。为了解新农合实施后对江西省农村地区医疗服务利用影响的动态变化,本研究利用自2003年开始开展的新农合基线调查及随后的4次追踪调查资料,将数据进行加权[6-7]处理后分析农村居民患病率、就诊率、应就诊未就诊率、年住院率、提前出院率及应住院未住院率的动态变化及其影响因素,为评价新农合的实施效果及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于2003—2004年(基线)及2006年、2008年、2010年和2012年对江西省芦溪县、婺源县和修水县进行基线调查和4次追踪调查,每个县分别抽取3个乡,每个乡又分别抽取3个行政村(共27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70户居民作为调查对象。本调查经南昌大学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

1.3 复杂抽样中个体权重的估计
1.3.1 个体基础权重的计算 对于三阶段分层随机抽样,W基础=W1×W2|1×W3|2,1,W1为第一阶段抽样单位的抽样权重,W2|1为第二阶段抽样单位的抽样权重,W3|2,1为第三阶段抽样单位的抽样权重[6]。观察个体i的抽样权重Wi为该个体抽样概率Pi的倒数,即Wi=1/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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