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006年及2012年河北省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氯氮平使用变化趋势调查
精神科,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魏昆岭,栗克清,孙建华,严保平,张云淑氯氮平在我国精神科临床使用已有20余年的历史,是我国最早使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之一,对精神分裂症的治疗具有广谱性,对部分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疗效肯定,其具有较好的成本-效果比[1],高使用率一直是我国精神分裂症治疗中的一大特点[2]。但近年来,随着精神药理学的研究进展和治疗精神分裂症新药的不断问世,治疗指南的颁布和修订、医疗保障制度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重视等因素,均极大影响了抗精神病药物的处方方式[3-5]。国内已有纵向回顾性药物调查均限于少数医疗机构[6],且对氯氮平的使用变化趋势少有报道。本研究通过对3个不同年份河北省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药物使用情况的纵向变化进行比较,以了解河北省氯氮平的使用变化趋势。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以2002年、2006年及2012年在河北省各级精神卫生机构中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为研究对象。入选标准:符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CCMD-3,限于2002年调查时使用)及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10,限于2006年及2012年调查时使用)中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由主治医师以上医生确诊,年龄不限、调查时正接受精神药物治疗的患者。河北省精神专科医院尚未进行等级资格认定,结合实际情况,本研究对医院等级的划分如下:一级(省级)为医科大学或学院附属医院、省级直属精神科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二级(市级)为市级直属精神科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以及住院床位总数在100~299张的民营、工矿、企事业单位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三级(县级)为区县级精神科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以及住院床位总数在20~99张的民营精神科专科医院。2002年共543例,男 295例(54.3%),女 248例(45.7%);年龄14~74岁,平均(33.7±12.1)岁;首次住院268例(49.4%),2次及以上住院 275例(50.6%)。2006年共608例,男 312 例(51.3%),女296例(48.7%);年龄12~87岁,平均(36.5±13.5)岁;首次住院 216例(35.5%),2次及以上住院 392例(64.5%)。2012年共2 911例,男1 675例(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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