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城乡对比研究
杨淑恩,刘 波,田 梅,张 勇,李佳勋·论著·
河北省建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城乡对比研究
杨淑恩,刘 波,田 梅,张 勇,李佳勋
目的 分析河北省建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城乡差异,为进一步做好河北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选取河北省2011-08-04—2013-10-31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简称“系统”)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73 399例,统计患者建档率及人口学特征,并进行城乡比较。结果 河北省重性精神疾病建档患者173 399例,患者建档率为2.40‰。建档率居首位的是精神分裂症(1.74‰),居末位的是偏执性精神病(0.01‰)。农村重性精神疾病建档患者147 171例,患者建档率为2.48‰;城市重性精神疾病建档患者26 228例,患者建档率为2.06‰。农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高于城市(χ2=743.481,P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取河北省2011-08-04—2013-10-31录入“系统”患者,河北省包括11个设区市,172个县(市、区);城市36个区,农村136个县(市)。全省人口7 212万,其中城市人口1 271万,农村人口5 941万[3]。
1.2 方法 根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及“系统”的要求,河北省制定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实施方案。由接受过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培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辖区常住人口进行重性精神疾病疑似患者线索调查,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由精神科执业医师对“疑似患者”采用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4]进行诊断与诊断复核。对明确诊断为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在征得患者或监护人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后,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由基层医疗机构为患者建立《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及时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
将“系统”截至2013-10-31汇总的全省172个县(市、区)“在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一般信息报表”的所有数据导出,统计河北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患者建档率=建档患者例数/辖区人口数[3]×1 000‰)及人口学特征,并进行城乡比较。
1.3 统计学方法 利用Excel录入数据,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的分析采用χ2检验。以P2 结果
2.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率及城乡比较 河北省重性精神疾病建档患者173 399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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