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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5414
从伦理视角分析精神障碍患者医疗的自愿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月25日 中国全科医学 2015年第9期
卫生法,精神疾病,1自愿原则内涵的法理辨析,2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自愿原则的伦理正当性,3精神障碍患者诊疗自愿权利体现的伦理原则,4自愿原则面临的困境,对策及价值展望
     万 旭,何中臣,唐贵忠

    ·社会·行为·心理·

    从伦理视角分析精神障碍患者医疗的自愿原则

    万 旭,何中臣,唐贵忠

    自《精神卫生法》颁布以来,精神障碍医疗自愿原则日益成为关注的焦点。精神障碍患者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其生命健康权、自主权应当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这是法律目的的体现和伦理价值的彰显。自愿原则一方面转变了医方强制收治的医疗模式,放宽了患者自主选择的空间;另一方面为规避“被精神障碍”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对自愿原则的内涵予以法理辨析,通过伦理正当性论证,对自愿原则体现的伦理原则进行分析;梳理价值选择,平衡价值冲突。

    精神障碍;伦理分析;病人选择自由条例

    万旭,何中臣,唐贵忠.从伦理视角分析精神障碍患者医疗的自愿原则[J].中国全科医学,2015,18(9):1069-1072.[www.chinagp.net]

    Wan X,He ZC,Tang GZ.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y treatment among patients with mental disorders from ethical perspective[J].Chinese General Practice,2015,18(9):1069-1072.

    经过27年的推动与发展,伴随《精神卫生法》的颁布,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和法制建设步入新的阶段。《精神卫生法》不仅体现了对精神障碍患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维护,也是对精神疾病的重新思索,对精神障碍患者社会生活、人权的关注,更是对利益冲突做出的价值选择。

    1 自愿原则内涵的法理辨析

    自愿原则是指精神疾病患者在知情同意原则下,对自身入院、诊断、治疗、出院依法享有自主决定权利的基本原则。

    我国《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以精神健康状况为依据。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从主体来看,自愿权利的行使是精神障碍患者本人,即医疗相对人,而非患者家属,除非精神障碍患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我国民法总则将民事行为能力有瑕疵的公民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障碍患者并非全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精神疾病分类,将精神障碍患者归为无认知能力和无自我意识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均以最为严重的情形处置;“自愿权利”由近亲属代为行使,则变相剥夺了患者的自主权,缺乏人道主义与理性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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