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岁儿童在分配情境下的公平敏感性研究
别针,2结果,3讨论
贾艳红,施建农,张 真·社会·行为·心理·
4~6岁儿童在分配情境下的公平敏感性研究
贾艳红1,2,施建农1,3,张 真1*
目的 探讨4~6岁儿童在分配情境下的公平敏感性。方法 于2013年4—7月,选取北京市两所普通幼儿园共108例4~6岁儿童进行试验。考察其在匿名、不同成本条件(无成本、低成本、高成本)和不同公平程度(低不公平、高不公平)情境下,同时作为资源分配的决定者和接受者时的公平项选择率。结果 在低不公平情境中:无成本时,4岁儿童未显示出对公平的偏好(22/36,P>0.05),5、6岁儿童显示出对公平的偏好(30/36、30/36,P0.05);高成本时,4、5岁儿童显示为拒绝公平项(6/36、8/36,P0.05)。无成本时,5、6岁儿童公平项选择率高于4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6岁儿童显示出对公平的偏好(31/36,P0.05);高成本时,4岁儿童显示为拒绝公平项(4/36,P0.05)。无成本时,6岁儿童公平项选择率高于4、5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高成本时,4岁儿童的公平项选择率低于5、6岁,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于2013年4—7月,选取北京市两所普通幼儿园共114例4~6岁儿童进行试验,剔除试验过程中两个选项间只选择主试最后说的选项(3例)、全部选择“收回”选项(1例)、由外部原因干扰导致试验未能顺利进行(2例)的6例,最终纳入儿童108例。纳入儿童家长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试验方法
1.2.1 试验材料 使用彩色别针作为分配的代币,每种条件下使用一种颜色的别针,试验结束后被试可用得到的别针换取小贴画。当所分配的别针数>1个时,将别针串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以防止被试提出“将多个别针分开在双方间进行分配”的方案,但分配数量仍按照所包含的单个别针数计算。准备2个信封,分别用来装被试自己和匿名接受者在每个试次中得到的别针。另准备1个空盒子,用来装被试选择“收回来不要进行分配”的别针。
1.2.2 试验程序 结合不同的成本情况和不公平程度高低情况,形成6种不同的试验条件。低不公平条件下分别为:(1)低不公平无成本条件(2,2 vs.2,3),即儿童选择公平不需要付出成本,一种选择是自己与对方每人得2个,另一种是自己得2个对方得3个;(2)低不公平低成本条件(1,1 vs.2,3),即儿童选择公平需要付出少量成本(1个),一种选择是自己与对方每人得1个,另一种是自己得2个对方得3个;(3)低不公平高成本条件(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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