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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方案·指南——《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2017.V1.1)》(浅部热疗)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10日 中国全科医学 2017年第3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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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方案·指南

    ——《中国肿瘤热疗临床应用指南(2017.V1.1)》(浅部热疗)

    1 适应证

    (1)浅表肿瘤;(2)腔道肿瘤。

    2 禁忌证

    (1)加温区有明显热积聚效应的金属物;(2)恶病质;(3)严重全身感染;(4)腔道肿瘤有大而深的溃疡,管腔扭曲成角、管壁有形成瘘或出血倾向者。

    3 操作程序与方法

    (1)了解病情、病变部位大小、有无禁忌、进行过或正在进行哪些治疗。(2)向患者交代治疗目的、方法、注意事项及易出现的并发症。(3)让患者选择舒适体位,使其精神放松勿紧张。(4)一般采用无创测温,如计划进行有创测温,应常规行局部消毒,将测温套管刺入欲测温部位,拔出针心将测温针置入套管内固定好,再拔出套管。(5)如采用体外加温,将施用器安放适宜部位,接触型(有水袋)施用器可与皮肤接触。(6)一般瘤内温度控制在39.5~45.0 ℃,皮肤表面温度控制在39.0~43.0 ℃,不能>45 ℃,联合其他抗肿瘤治疗时温度可适当降低。欲提高瘤内温度,表皮应加水冷或风冷,以减少皮肤烫伤。(7)单独热疗时,每次加温时间为30~60 min,若治疗需要可适当延长至90 min。相邻两次传统高温(41~45 ℃)热疗间要求间隔72 h。如合并其他抗肿瘤治疗,可酌情调整温度(亚高温<41 ℃)与频次,但两次热疗至少应间隔24 h。同步放疗时,热疗应在放疗前后2 h内进行,伴随整个放射治疗过程。热疗与化疗配合时,可于化疗前后或同时进行,可用铂类、氟尿嘧啶类、紫杉类、喜树碱类、蒽环类、烷化剂、抗血管生成药物等,剂量一般等于或少于常规化疗用量,可用单药,也可联合用药。(8)加温时测温元件附在施用器表面的方法比较简单,但只能代表患者表面温度,有创测温较准确。定期检测测温元件温度准确性,以保证加温安全及达到预定温度。

    (摘自“医脉通”),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