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父母的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老年人,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荣超,赵峰,谢蓉蓉,傅传喜,王晓鸣,沈淑华,郑卫军,陈如程,谭建刚*《“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中提出,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截至2014年,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已达1.38亿,约占总人口数的13.7%,老龄化进程位居世界前列[1-2]。同时,我国失独家庭数量不断增加,失独家庭父母逐渐步入老年[3]。国家二孩政策的放开,虽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老龄化进程和失独家庭数量,但失独家庭父母数量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较大改变,在此背景下,如何破解失独家庭的养老困境,已经成为一项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4]。养老意愿是个人对养老问题所持的态度和看法,主要表现在对养老模式的选择方面[1],养老居住意愿和养老照护者选择是养老意愿相关研究普遍关注的问题,但目前针对失独家庭父母的相关研究较少。本文旨在了解失独家庭父母的养老居住意愿和养老照护者选择情况,并探讨其影响因素,从而为构建合理的失独家庭养老模式提供依据,以最终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目标。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于2017年7—8月采用多阶段抽样法,在我国东部某省辖市抽取≥45岁的失独家庭父母235例。具体抽样方法及研究对象的纳入、排除标准见本期《失独家庭父母的社会支持状况及影响因素研究》[5]。
1.2 研究方法 对纳入失独家庭父母进行问卷调查,本研究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1)社会人口学特征。(2)欧洲五维健康量表(EQ-5D)的健康描述系统[6]。(3)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7]。(4)老年抑郁量表(GDS)[8]。(5)养老意愿,包括养老居住意愿(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养老照护者选择(家人、护士/养老护理员、保姆/志愿者),均为单项选择题。共发放问卷235份,当场填写当场回收,剔除社会人口学特征和养老意愿填写缺失/互相矛盾>50%的问卷,最终回收有效问卷195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83.0%。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a 3.1软件录入数据,采用SPSS 21.0统计软件处理数据。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呈非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M(QR)〕表示;计数资料以相对数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影响因素分析采用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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