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运行现状调查
社区卫生,医疗保险,1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介绍,2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实施后取得的成效,3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实施过程中的尚存问题,4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刘海兰,尹爱如,何胜红,曾理斌*社 区 首 诊 制(the system of the first treatment in the community)又称社区“守门人”制度,是指居民患病需要就医时需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全科医生诊疗的一种制度。社区首诊制起源于国外,2006年6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号),指出“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对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和开展社区首诊制度试点”。自此,我国部分省市开始进入社区首诊制试行阶段。截至目前,我国的社区首诊制运行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药品种类不足、卫生服务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东莞市自2008年开始实施社区门诊首诊制,本文分析了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运行现状,总结其取得的成效和运行过程中的尚存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以期为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1 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介绍
1.1 东莞市社区门诊首诊制的发展历程 东莞市自1998年开始参照“院办院管”模式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即以医院为法人机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但因多种原因,发展效果并不理想[1]。2007年,为响应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6〕23号),东莞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将“院办院管”模式改为“政府办管”模式[2]。即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独立法人,由政府办、管,属政府组建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着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8年5月,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东府〔2008〕51号)和《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社保〔2008〕33号),根据通知,自2008-07-01起,东莞市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住院统筹制度开始实施,同年10月,社区门诊首诊制、门诊统筹及双向转诊制度正式实施。为配合社区门诊首诊制的实施,全市建立了32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9个,其他门诊部、村卫生室等 1 970 个[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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