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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01079
健康中国背景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19年7月16日 中国全科医学 2019年第19期
全科,医疗卫生,1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发展,2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付英杰,王健,俞乐欣,闫卫华,孔悦佳

    250012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经济与政策研究重点实验室

    2016-10-2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医改办函〔2016〕96 号),明确提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分级诊疗是我国新医改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健康中国战略的核心内容。而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基本路径和重要突破口。家庭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医疗资源的“调节者”。我国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全科医生、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乡村医生等[1]。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起步较晚,尚处在发展阶段。近年来,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与推动下,各地区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本文从供方、需方及运行机制3 个角度,分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有效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参考。

    1 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发展

    2006-02-21《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 号)发布,提出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诊疗服务。上海市长宁区作为先行试点于2007年率先提出了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度、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理念[2]。山东省青岛市紧随其后实行家庭医生联系人制度,居民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与社区签订协议[3]。2009-03-17《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发布,强调主动、连续与责任制服务,全面发展家庭医生服务的各种模式。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等地区纷纷出台相关政策,设立家庭医生服务试点[4]。2011-07-01《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 号)明确提出,要实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2013-11-1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5]。2015-09-11《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 号)明确指出,基层签约制度是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的保障机制。2016-06-06《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 号)明确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标,标志着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启动。

    2016-10-25《“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医改办函〔2016〕96 号)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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