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医-护-助责任制的德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护士,社区,1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医模式,2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助”家医模式取得的成效,3小结
何志宏,王凌云,2*,韩琤琤,2,高凤娟,刘菊红,张磊,马春红,温秀芹,谢研,马鹏涛家庭医生的概念最早出现在英国,是指接受过全科医学教育的医生,其能够提供综合健康问题解决建议,具备常见健康问题独立处理能力,可以为家庭的每位成员提供连续性和综合性的医疗照顾、健康维护及预防服务[1]。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初现于英国1911年的《全民保健法案》(National Insurance Act),又称“全科医疗服务合同制”(General Medical Services Contract),是英国全民保健服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完善,英国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在促进社会稳定、个人健康权、公共卫生安全、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基础医疗保健服务的相关法规制度改革提供借鉴[2-6],形成了以英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和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全科医学教育、推进家庭医生服务的政策规定,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率先在社区卫生工作中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较早建立了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制度[7-9]。目前,按照国家要求,其在全国普遍推开。借鉴国外家庭医生服务的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总结,结合德胜社区居民健康需求和区域卫生资源配置,在上级卫生部门指导下,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2010年底开始探索适宜的中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医)模式,经过8年实践,不断完善家医的组织体系、制度机制、能力提升与质量建设,在落实签约居民健康管理和推进分级诊疗等方面取得了满意效果,形成了具有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现介绍如下,以供同行借鉴参考。
1 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医模式
1.1 组建新型家医医-护-助团队,建立团队内部不同专业人员明确的责任划分与分工合作机制 家医实践中,发现原有的医-护-防团队是针对“六位一体”工作提供的分段式服务,这种防治分割、集体负责、责任不明、考核不细的工作模式,不能满足家医提供主动性、综合性、连续性服务要求,难以与患者维护稳固的契约关系。结合工作实际,在门诊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1名医生和1名护士绑定组成固定团队,并按照1支团队0.5的比例配备护士助理,组建1支基于医-护-助责任制的家医团队,共同为签约对象及其家庭提供稳固、长期、连续、综合、个体化的签约管理服务。医生为团队长,负责团队工作的组织领导与质量把关,主要落实门诊诊疗任务,负责签约患者的药物管理;护士为团队重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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