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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9923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下县域高血压管理的专家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20年4月21日 中国全科医学 2020年第7期
分级,1COVID-19与高血压,2COVID-19疫情期间高血压患者的管理意见
     县域医院院长联盟慢病管理专业委员会高血压学组

    2019年12月下旬,中国武汉发生了不明原因的群发肺炎病例[1]。随着疫情的蔓延,全国各省份及境外均发现了确诊病例。2020-01-07,致病病原被鉴定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后称为SARS-CoV-2。WHO则宣布将SARS-CoV-2引发疾病的英文名称定为“COVID-19(Coronavirus Disease 2019)”[2]。该病毒已证实比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冠状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middle east respiratory syndrome,MERS)冠状病毒更具传染性,但其病死率较低[3]。2020-01-20,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同时,近日将该病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WHO命名保持一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发布第六版COVID-19诊疗方案。当前,全国上下正齐心协力、众志成城,防控工作正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分级诊疗制度是我国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中国医改成功的重要标志即是实现分级诊疗。目前,武汉市在短短1个月内初步实现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而这恰恰是分级诊疗的核心要求。这次COVID-19分级诊疗得出的经验是在一个特殊的制度环境中产生的,充分表明分级诊疗需要有外力的干预才能更好地形成,而外力干预能够帮助构建一个能够实现分级诊疗的制度环境[4]。武汉市COVID-19分级诊疗的相关过程对于我国后续推进高血压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面对此次形势严峻的COVID-19疫情,针对我国庞大的高血压患者群体,尤其是更多分布于基层的高血压患者,结合已制定并实施的《县域医疗机构血压慢病管理标准和路径》(见图1),现提出县域COVID-19疫情下高血压管理专家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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