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老年人综合能力失能现况及影响因素研究
问卷,情况,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朱春燕,郭晴,田庆丰,刘晓光,张倩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国际功能、伤残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DH),失能被重新定义为包括身体结构和功能损伤、活动受限和社会参与受限的一个总括性术语,涵盖身体结构和功能、活动、社会参与3个方面[1]。“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也是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有研究显示,预计到2050年我国失能老年人和部分失能老年人的数量将达到6 800万[2]。庞大的失能老年群体必然需要医疗、护理、康复的支持。有调查显示,我国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需求达80%[3]。然而家庭的“少子化、核心化”等因素削弱了家庭提供老年人照顾的能力,迫切需要社会化养老服务与医养结合下的专业照护以面对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照顾需求。本研究使用民政行业标准制定《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4]量表,从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4个维度评估河南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综合能力失能情况,并对老年人失能等级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改善老年人失能状况和开展专业化照顾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9年1—9月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河南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调查对象。第一阶段,以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为初级抽样单位;第二阶段,采用分层抽样方法根据经济水平在每个省辖市按照城市∶农村为4∶6的比例,分别抽取城区和乡镇;第三阶段,依据河南省60~、70~、80~岁3个年龄段老年人的比例(5.0∶3.5∶1.5)将抽样人群分为3层,并进行抽样调查。纳入标准:(1)年龄≥60岁;(2)自愿参与调查;(3)为河南省户籍且在当地居住时间>6个月。由于本人不能说话、听力受损或精神状态问题等导致无法交流,可由家属或照顾者代其接受访问调查。
1.2 方法
1.2.1 调查问卷 采用民政行业标准制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4]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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