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精神卫生医务人员对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的认知研究
专科医院,区级,1对象与方法,2结果,3讨论
王昊旻,李筱永*,张柠,吴佼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时提出的“公共卫生与健康治理理论”中,特别强调了需要加大精神与心理健康基础性研究,规范相关健康服务,构建公共卫生与预防控制体系[1]。相关研究显示,我国目前约有2.3亿名患者正在遭受各种精神障碍疾病的困扰[2],其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病情最严重的一类群体。这类患者在发病时会丧失对自身患病的认知及对于自身行为能力的控制,可能会对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目前北京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约有近20万人,有过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总数的10%~15%[3]。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医疗机构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上报至卫生行政部门,便于精防医务人员在重大活动期间对信息系统中的患者开展全面排查访视工作,以有效预防患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发生。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中强调,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康复服务和救治救助管理[4]。本文在对北京市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区级精神专科医院和社区从事精神病防治管理医务人员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此三类精神卫生医务人员对发病报告制度的认知情况,以期为北京市完善发病报告制度、加强患者管理与服务提供参考意见。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法律规定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责任报告单位,而精神科执业医师作为责任报告人,其对于报告制度应较为了解。故本研究将精神卫生医务人员作为调研对象,共调研了三类精神卫生医务人员。调研开展时间为2019年3—6月,本研究保证所有受访者对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等信息知情并同意。(1)北京市现有3家市级精神专科医院,即北京回龙观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和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本研究方便抽取此三家市级精神专科医院精神科医务人员作为调查对象。(2)区级精神专科医院精神卫生医务人员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纳入:首先将北京市16个区划分为4个功能区域,然后在每个功能区域中随机抽取1个辖区作为代表,在2个首都功能核心区中抽取西城区作为代表,在4个城市功能拓展区中抽取朝阳区作为代表,在4个城市发展新区中抽取大兴区作为代表,在6个生态涵养发展区中抽取房山区作为代表。最终抽取的4家区级精神专科医院分别为西城区平安医院、朝阳区精神病医院、大兴区精神病医院和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这4家区级精神专科医院的所有精神科医务人员均被纳为研究对象。(3)对于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医务人员的选择采用4个辖区内社区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全部纳入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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