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房颤动患者华法林抗凝治疗初期发生抗凝过度的影响因素研究
瓣膜,1对象与方法,1研究对象,2纳入,排除标准,3数据收集,4相关定义和分组标准,5统计学方法,2结果,1一般资料,2华法林抗凝过度影响因素的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3连续变量分层处理,4心房
范彩霞,李娇,魏延津,郭德群,刘存飞,李峥嵘,邱石1.276000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药学部
2.266011 山东省青岛市,康复大学青岛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药学部
3.276000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
4.100049 北京市,航天中心医院(北京大学航天临床医学院)神经内科
心房颤动是常见心律失常之一,其发病率高,是引起脑卒中、心血管疾病及全因死亡的重要危险因素[1],而抗凝治疗是预防心房颤动相关性卒中的核心策略[2]。目前临床常用的口服抗凝药物主要为华法林和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ew oral anticoagulant,NOAC),应用抗凝药物能够明显降低血栓栓塞事件发生率,同时改善患者预后[3]。目前多项Meta 分析均证实NOAC 在有效性和安全性上均优于华法林[4-5],各国相关指南均推荐长期抗凝策略优先推荐NOAC。但是多项心房颤动临床治疗现状分析显示华法林仍然是目前主要的抗凝药物[2-3,6],而且瓣膜性心房颤动患者只能选择华法林进行抗凝治疗[7-8]。但是华法林的治疗窗较窄,固定剂量的华法林很容易导致抗凝过度或抗凝治疗不足。一项针对接受华法林治疗的≥65 岁老年住院患者的调查发现,33.2%患者治疗期间发生抗凝过度[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9]。而一项纳入45 项研究总共71 065 例患者的研究显示,44%(95% CI=39%~49%)的出血发生在抗凝过度时[10]。本研究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分析接受固定剂量华法林治疗的心房颤动患者治疗初期抗凝过度发生情况并探讨抗凝过度的影响因素,为临床华法林剂量调整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选取2017 年1 月—2022 年12 月临沂市人民医院收治的接受华法林2.5 mg/d 抗凝治疗的心房颤动患者为研究对象。患者均口服华法林钠片(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7021314)2.5 mg,1 次/d,早晨服用。本研究经临沂市人民医院医学科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临沂市人民医院科研伦审第20040 号。
1.2 纳入、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1)年龄≥18 周岁;(2)首次接受华法林抗凝治疗,或者既往曾接受华法林抗凝治疗但入院前停药时间≥7 d;(3)华法林剂量2.5 mg/d,且持续时间≥7 d;(4)华法林治疗前及治疗7 d 后次日清晨均检测INR。
1.2.2 排除标准:(1)入院前已经接受华法林抗凝治疗或停药时间<7 d;(2)入院后接受华法林治疗时间<7 d 或初始治疗7 d 内调整剂量;(3)病例资料不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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