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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6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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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100md.com 2008年9月1日 《健身科学》 2008年第9期
     ■ 本栏目由黑龙江省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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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领衔主持律师:黄正晔

    寿险、养老、健康保险电话营销业务规范

    根据2008年5月12日保监会《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的规定,从2008年5月12日起,涉及寿险、养老、健康的保险,保险公司可以用电话的方式开展上述保险业务,关于接受电话投保的有关法律问题,本刊特做介绍,以保护投保人有效投保。

    该通知规定,有关寿险产品,保险公司可以用电话营销的方式为投保人办理保险,养老、健康险可参照本通知的规定进行电话营销。特别提示,除此三类保险外,不允许电话营销。

    所谓的“电话营销”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自建或使用合作机构的电话呼叫中心,以保险公司名义或合作机构名义致电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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