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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剂服药加减的学问
http://www.100md.com 2015年6月1日 健身科学 2015年第6期
     孟女士患了热伤风,吃感冒药时,她想起曾听别人说过服药“首剂加倍,利于治疗”,便自行将说明书上注明的剂量加倍。可没过多久,她就感觉恶心、头晕得厉害,慢慢手也有些不太好使了。等到家人将其送进医院时,她已失去神志,经过紧急抢救才脱离危险。医生说她是因为过量服用药物而导致中毒,神经系统受到麻痹所致。那么“首剂加倍”的说法到底有没有道理呢?

    首剂加倍确有其事

    药学上确有“首剂加倍”的概念,通常是指第一次服药时,用药量要加倍,其目的是在病菌繁殖初期让药物浓度尽快达到一定的有效浓度,从而起到迅速杀菌、抑菌的作用。

    实际上,“首剂加倍”只适用于某些抗生素类药物。一般说来,合成抗菌药磺胺类需要首剂加倍,如果首剂不加倍,会给病菌的快速繁殖留下时间,从而使病菌产生耐药性,延误疾病治疗。像复方新诺明、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异唑片、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磺胺多辛、酞磺噻唑等药品均属于首剂加倍的范畴之列。

    首剂加倍不可滥用

    不过,大多数药物按照正常剂量服用也能获得满意的药物浓度与疗效,因而无需“首剂加倍”。“首剂加倍”不能曲解,更不可滥用,服药时要严格遵照说明书规定的剂量,或谨遵医嘱。有些人对首剂加倍的概念不太理解,认为只要是平生第一次服药就需要加倍药量,其实并不是这样。

    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很多药物并不适合加量服用,譬如常见的感冒药、头痛药首次加量都是没有道理可言,也是对身体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患者因为治病心切,盲目地超量服用,可能会造成肝脏、肾脏负担过重,严重的还会引起肝脏、肾脏器质性损害。

    首剂减量也有必要

    细心的人可能注意到,有些药品说明书上还会格外注明需要首剂减量。有些医生在开药时也会特意说明“首剂减量”。这是因为有些药物作用较强烈,首剂药物如按常规剂量服用,则容易导致患者出现不能耐受的反应,诸如眩晕、心悸、出汗、虚弱、倦怠、恶心、视力模糊等症状,严重的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血压下降、丧失意识、心动过缓、心力衰竭等症状,即首剂综合征。

    为了避免首剂综合征的发生,在服用此类药物时,必须采取首剂减量的服用方法,从小剂量开始,然后根据病情的变化和耐受的情况逐步加大到一般治疗剂量。老年人由于生理机能发生改变,尤其是肝肾功能减退,直接影响到药物的分解代谢,因此,老年人在用药时一定要根据年龄、性别、体重、患病程度等调整用药方案,一般推荐量是以成人的半量或1/3作为起始剂量,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视情况再做剂量上的调整。, http://www.100md.com(戴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