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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91037
浅谈合理停药的看法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2月31日 按摩与康复医学 2012年第20期
     关键词:浅谈 合理停药 看法

    【中图分类号】R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879(2012)07-0097-02

    在一般情况下,药物已达预期的治疗目的,应及时停药。但有些疾病症状缓解或暂时痊愈后,停药过早可引起复发或病情加重;停药过迟,可造成不良反应。有些药长期应用,骤停后可发生停药反应和停药危象,所以,合理停药至关重要,应引起高度重视。笔者为抛砖引玉,特浅谈以下看法。

    1 合理延长用药时间以巩固疗效和预防复发

    1.1 结核病。当病灶稳定,硬结或空洞闭合后,在一段时间病灶内仍有结核菌残留,此时如果过早停药,结核病常易复发。据国内有关资料统计,6个月内停药复发率为20%,一年内停药为10%,1.5年内停药为1-2%。因此,为巩固疗效,防止复发,一般无空洞的病人,病情稳定后,还要继续用药至少l年。病菌转阴,空洞闭合后,也应继续用药1.5年以上。

    1.2 癫痫病和精神病。疗程不足,易复发,用于癫痫的抗痉挛剂治疗应持续至患者完全无发作4-5年才能逐渐停药,撤药过程也需1-2年,切忌短期或突然停药。突然换药或停药均可导致癫痫发作加频,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精神分裂症多于症状控制后继续维持治疗1-2年,维持量为原治疗量的1/3~1/4;第二次发病者需维持用药3-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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