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杂文选刊》 > 2007年第9期
编号:268310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箱钱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1日 《杂文选刊》 2007年第9期
     有人说,西方制定法律,是以人性恶为出发点;而在中国,则以人性善为出发点。这一说法结论是:人家是排除有罪,而我们是往身上加罪。这先姑且不说,将这种民族主义情绪作为“文化”带入法律,完全可以接个话茬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法律,别干活了,时机一到,一切全报。这种消极的定义,反衬出西方制定法律原则的积极和人道意义。所以,民族文化传统意识较重的同志,说什么应该先动动脑子,别老什么好听捡什么。

    我猜想,人之初,性本善,可能是古人到产妇家祝贺时有嘴无心的一句恭维和搭讪,不能当真。伟人说过:“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人的头脑中固有的吗?也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63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