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人利己者诫
随着时代的发展,古典名著《水浒》中的英雄好汉也逐渐被人们重新认识,他们中有的杀人如麻,只要是冲撞了他们,或他们“认为”哪个该抢该杀,伸出大拳便打,抡起板斧就砍,杀杀打打,打打杀杀已是家常便饭,哪里有什么法律,何来什么人道,只是报复了几个泼皮恶霸,便掩盖了他们黑社会性质的本来面貌而已。那位豹子头林冲为上梁山泊加入团伙,必须要交“投名状”。这“投名状”便是杀个人拿其头来,以防其“日后变卦”,目的是“断了他归顺之心”。
这本是个残忍而恶毒的手段,然而无论是团伙头目还是入伙者本人,都不以为然,即拿别人的生命换取自己的好处(在这里仅仅是一个入伙的“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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