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烟背后的“权力即话语”
陕西延安的小梁因为机场停车费问题,与机场公安分局局长闫富军发生口角,闫当场留置了小梁,并认定他触犯《治安处罚法》,要拘留他。小梁花三千多元买了五条苏烟送给闫之后,没受到任何处罚便离开了机场分局。(2008年1月14日《华商报》)一个公民五条烟送出前后的迥异命运使权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情状清晰可见。
这样的做法委实经不起拷问:与公安分局局长发生口角,难道就构成违法吗?如果真的违法,那为何送上五条烟之后又免受处罚?法律难道就是任人揉搓的面团,先拉长了然后再团起来吗?
法国哲学家、思想家福柯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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