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有危险,签名需谨慎
想在元旦来个拘留所七日游么?到绥德县找崔博县长签个名吧!有此感慨,是因为最近发生在陕西省绥德县的“签字拘禁案”。根据2007年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明文规定,职中学生的助学金“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然而,当绥德县职中校长高勇为了让这笔资金年前发到学生手中找县长崔博签字时,却因为“冒犯”县长而被严惩。当日,绥德县教育局责令高勇停职,向县长赔礼道歉,公开做检查。紧随其后,公安部门也以妨害公务为由对高勇处以七天行政拘留。(2007年12月29日《华商报》)
所谓“冒犯”,不过是高勇在教育局长和主管副县长签完字后,追着崔博县长签字,并在情急之中拽住了崔博县长的车门,恳请当即签字以解贫困学生的燃眉之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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