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许霆拟最新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先生:2月22日的取款案再审,您已经给了我——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的机会。昨天,看到一份姗姗来迟的公告:审计署发布的2008年第2号公告。它是2006年底结束的《十八省市收费公路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2号公告指出:有十六省市违规设立的收费站至2005年底共违规收取通行费一百四十六亿元。这个事实,极大地刺激了我的神经。请允许我现在作一次最新最后陈述。
国人皆知,我从银行出错的柜员机取走十七万多元。与十六省市违规收费站违规收取的一百四十六亿元相比,我所获得的只是九牛一毛。我与这些违规收费站的区别之一是,我多取的那一部分钱属于银行,而他们“打劫”的是广大人民的钱。区别之二是,他们从人民群众身上劫取多少都只是违规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的违规却被一审判决无期徒刑,目前正在等待二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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