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杂文选刊》 > 2008年第5期
编号:379340
打破沉默的小人物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22日 《杂文选刊·上旬刊》 2008年第5期
     作家王小波写过一篇杂文《沉默的大多数》,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许许多多约定俗成而实际却蕴藏着“不公”的惯例:酒店中午十二点结账、空调车不开空调、收费厕所没发票、火车餐车无发票、交了养路费还要收路边停车费……但我们都选择了沉默,有些人意识到其中的不合理不合法,但自认卑微渺小而隐忍不发,只因我们的沉默,更多的人甚至没有了反思的能力和敏锐的意识。沉默的人越来越多,最终,我们都属于沉默的大多数。但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有三个打破沉默的小人物,给我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

    樵彬:改写“领驾照必经驾校”的历史

    三十六岁的樵彬1988年当兵,其间提干考学,主修法律,1991年获得部队驾照。1996年转业到深圳,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局工作,2002年辞职下海做生意。他已有十几年驾龄,但因转业时驾驶技术档案丢失,一直没有办理驾照“军转民”的转移登记手续。2007年3月7日,他来到深圳市南山区车管所,准备以个人身份报名考证。没想到,他的申请被断然拒绝,理由是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公安部只规定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身体条件证明就可以申请考试,谁规定还必须提供驾校培训记录呢?樵彬深为疑惑。

    8日,樵彬向深圳交警支队法制科申请复议。但两个月内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在他的多次催促下,对方才出具了一份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的《行政复议中止决定书》。樵彬提出撤销复议申请,并获批准。

    5月14日,樵彬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深圳市交警支队行政不作为。当日,他还向广东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了对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粤公通字【2006】376号”文件的内容及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因为樵彬知道,不推翻376号文件,他的官司很难在法院打赢。

    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反应非常积极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75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