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时的官
宋朝最优待文官,但在宋朝做官不能犯事,状元郎陈世美,当上了皇帝的乘龙快婿,包公说铡也就铡了;一代文豪苏轼,投放到牢房里也被整得死去活来;在唐代也不乏“一贬潮州路八千”的事情,历朝收拾犯罪官员都是炒一碟小菜;当官的屁股也常挨板子,皮开肉绽,当官不是好玩的。魏晋南北朝是战事频仍的乱世,但乱世时期当官最好,不仅生活福利好,就官员犯事后得到的处分,你就会感觉到:南北朝时期对官员皇恩浩荡!按照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的幸福感定义:“没有广大群众的穷苦就不能体现少数精英的幸福。”在魏晋南北朝,恰如斯言。这时节,王法对下里巴人犯罪是实行“零容忍”的,其立案标准可不是两千元,而是两把稻草。南齐孔秀之当吴县令,县里有个十岁顽童偷割了邻居田里的一把稻谷,吴县长“震怒”,立刻签单拿人,有人劝日:“懵懂小儿当以宽大为怀。”吴县长就训了此人一顿:“十岁便能为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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