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费是“敏感信息”?
沈 栖要建立透明化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是势所必然、理所当然的事。然而,有没有政府“敏感信息”秘不可示?如果有,那么,哪些属于政府的“敏感信息”?在回答这一问题前,先让我们看一则来源于《人民日报》的报道。
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审计局和“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财务账目。对此,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的回应是:“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政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这个回应,说白了,就是“三公”消费(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和公车开支)属于政府的“敏感信息”,不宜公开。
何谓“敏感”?辞书云:“生理上或心理上对外界事物反应很快”。多年来对于我国各级地方政府的“三公”消费的奢侈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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