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现场吃喝忙
《水浒传》里,很多梁山好汉都因为以暴制暴、非法维权而最终走上不归路,成为命案凶手。这些凶手经历不同,性格各异,却有个共同的特点,都喜欢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而且他们都有一种奇特的习惯:不仅平时喜欢吃,甚至到了命案现场也要吃。比如鲁智深与史进在瓦官寺合力杀死崔道成、邱小乙一案,当时现场极为混乱,有人上吊有人跳井。在此情况下,凶手还“寻到厨房,见鱼及酒肉,两个打水烧火,煮熟来,都吃饱了”。辩护人请注意,作案前两人都吃过“干肉烧饼”,“吃得饱了”才动手;作案过程仅“斗到八九回合”,并无进食的充分理由;案后为了吃喝,还要“打水烧火,煮熟来”,耗时半小时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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