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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60562
依法如何严惩
http://www.100md.com 2010年8月27日 《杂文选刊》 2009年第11期
     听说赖昌星真有可能要回国了,至少他的前妻已经先走一步,自动归案。回想过去这么多年,中方或者派人直接找他谈判,或者和他在加拿大对簿公堂,又或者利用外交途径游说加国有关单位,却始终没法把他带回受审。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依据加拿大司法单位的说法,主因是贪污重犯在中国有可能判死刑,而加拿大是个没有死刑的国家。其实中国政府也曾公开承诺绝对不会把赖昌星送上刑场,但加拿大那边就是不相信。不只不信,在他们看来,这种承诺本身就说明了中国的司法有问题:假如你的司法真是公正而可信的,你又怎能在审判之前就先断言被告不会被处以极刑呢?

    从这个“第22条军规”(catch22)式的诡局,我想起了许多官员常常放在口边、许多媒体常常用在笔下的四个字:“依法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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