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文化与国民性
随着时下一些影视剧的热播,“告密”已然成为一个流行语。我曾在文章中提出评判告密行为的三条底线:一看动机是被迫坦白还是主动陷害:二看告发的内容及伤害程度;三看事后有无补救和忏悔。有网友在表示赞成的同时,指出这是“良·心”层面上的,还应考虑“愚弄”、“受骗”的层面。的确,在极权主义时代,很多告密者是在被“洗脑”后主动“大义灭亲”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但是,个人迷信年代趋权告密不断,信仰危机年代趋利告密不绝,才是一个民族的双重悲哀。在黑暗的中世纪欧洲。宗教迫害曾盛行一时。很多妇女被告发为“女巫”,遭到宗教裁判所的逮捕拷问,被判监禁甚至处以火刑。一些科学家和宗教改革家也遭到同样的陷害。将告发异端视同告密于上帝,这与个人崇拜年代的告密观极其相似。我也曾撰文谈到1989年东德与西德合并之际,东德秘密警察的档案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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