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全体中国人的首都
1999年4月30日,我在《北京日报》发表过一篇《北京是谁的首都》,是有感于最高法院招人限于持北京户口者。问题解决没有我不知道,也不想再说了。因为道理已讲尽,这不仅是就业歧视,而且是政治权利的不平等。之所以再次提出这个极其普通的常识性问题,是我的不公平感再一次被北京人就业、读书之外的特权深深地触动了:
长假归来看报,2009年10月12日《报刊文摘》头版头条转载的“新华社”记者专稿《国以民为本,民爱国若家》教我眼睛发亮。这标题把国与民、国与家的关系表述得多么透彻,“爱国主义”就这么简单,这么朴实!这道理这逻辑当然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公民适用的。可是,细读内容,你看——
“国庆前夕,北京地铁四号线开通了。轩敞的站台,高档的滚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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