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社会的狗头军师”看辩护权
竟敢为“黑社会”辩护?你要自绝于人民么?重庆打黑审判中,当七十五岁的赵长青等律师为“红顶商人”黎强辩护时,立即引起了部分民意的强烈反弹。有网民甚至称这些律师是“黑社会的狗头军师”。据报道,赵长青辩称公诉机关对黎强“组织领导黑社会”的指控证据不足。理由也并不复杂,“黑社会是有组织的犯罪,而不是犯罪的组织。不能说这个公司犯了罪,然后把这些行为加起来,就是黑社会”。而同为辩护律师的周立太亦公开表示,“重庆打黑运动化、扩大化。”
“黑”需要打,而且也不是现在才要打,这个道理妇孺皆知。事实上,作为一个远程旁观此次审判的普通公民,对于诸如操纵上访、制造群体性事件、给政府施压等事实,我也想不出这些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有什么必然联系。与此相反,若无其他犯罪事实与证据,上述行为仍不过是一种权利诉求,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与政府博弈的社会组织就是黑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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