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提拔”与“海恩法则”
“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中的一个用语,“海恩法则”是生产安全中的一个用语,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可笔者经过研究(如果可以称之为“研究”的话),发现“海恩法则”与“带病提拔”竟有某些共通之处。如果把“海恩法则”运用到干部选拔中去,对预防干部选拔中的“边腐边升”现象会大有裨益。著名的“海恩法则”说的是: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二十九次轻微事故和三百次未遂先兆,以及一千个事故隐患。要想消除一起严重事故,就必须重视这些事故先兆和隐患,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诸多的轻微事故、未遂先兆和事故隐患“熟视无睹”,出现灾难性后果就不可避免。有些干部之所以被提拔到更高位置上之后“板凳”还没坐热,就轰一声垮掉,成为“一月县长”、“百日书记”,正是由于他们对“轻微事故”的熟视无睹所致。陈良宇在任黄浦区区长时,就专横跋扈,滥用职权,“病兆”明显,可仍然不断被提拔。“云南第一贪”胡星在任昆明市规划办主任时就有收受某公司五万元好处费的不良记录,还受到过追查,可最终却不了了之,仍被提拔到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的位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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