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昏昏岂能使人昭昭
河南拓城县赵作海“杀人”冤案,乃是办案警察刑讯逼供的结果。这成了佘祥林冤案后又一个被人们街谈巷议的大冤案。时过多日,对冤案该评的都有评论了,该说的话似乎也都说了,可我总觉得还是言犹未尽。从报道中得知,在定赵作海为杀人犯的过程中,拓城县检察院是有异议的,认为事实不清,不予起诉,将案卷退了回去。该县公安局却坚持赵作海就是铁板钉钉儿的凶手。这样反复了几次,赵作海一案也久久不能结案。后来此案被提交到了拓城县的上级商丘市,由商丘市政法委召集拓城县的公、检、法三家机构对此案进行协调。在协调会上,拓城县公安局对案情作了介绍,检察院和法院的代表也都发表了意见,最后则由商丘市政法委作总结。王师灿是当时的商丘市政法委书记,协调会是由他主持的,最后的总结也由他作出。就是在这次协调会上,作出了二十天内由检察院起诉赵作海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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