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复制”后的原地反思
五年前,佘祥林惊天冤案让我们痛定思痛,反思如何避免出现佘祥林第二;五年后,佘祥林第二——赵作海出现,人们又开始反思如何避免出现赵作海第二。冤案的一切都在重复:一样的抓进去就打,一样的命案必破口号,一样的政法委协调,一样的公检法三家“兄弟联手”,一样的屈打成招,一样的疑罪从有;后来,一样的被害人死后复活,一样的“杀人犯”蒙冤十一年,甚至被冤的人放出监牢后还一样地“感谢政府,感谢各级领导”。
一些有识之士仍在激愤地献计献策,不过,稍长记性的人对赵作海冤案已经痛不出来,甚至连反思的兴致都没了,有的只是“人能否两次栽进同一条阴沟”的哲学追问。
的确,把五年前针对佘祥林冤案说过的话、写过的文章重新说一遍、抄一遍,只需换个时间、地点、人物,照样可以用在赵作海冤案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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