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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娱乐比重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27日 《杂文选刊》 2011年第1期
     任何社会,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会有专门以娱乐为主的行业,不妨称之为娱乐业。但娱乐业在正常社会的各行各业中应占多大比重?应居于什么样的地位?尤其是应作出怎样的价值认定?这里头的讲究可就大了。

    据说中国古代的《诗经》在当时都是能唱的,其功能之一是为了“侑酒”,即为王公大臣、达官贵人取乐。但所唱的那些内容,又并非是为逗乐而逗乐的,其中不乏斥政、哀民的内容,所以后来儒家将《诗经》定为五经之首。加上《诗经》有文化含量、文化品位,不同于人人都能唱的通俗歌曲,所以在各种社会活动中所占的比重不太多。

    解放前,艺人(也称“戏子”)的地位很低,被人鄙夷为“娼优”。这是不公正的,也绝对是偏见。后来文人、艺人的地位大大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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